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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立医院涡阳分院(涡阳县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发布日期:2022-11-14    浏览次数:

为做好涡阳县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满足我院业务开展的需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加强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推进医药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皖发〔2020〕1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发〔2021〕29号)等规定及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现将涡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涡阳县人民医院2022年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5名,所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具体招聘计划见文末《2022年涡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2022年涡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及以下”为“1996年11月  1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我县编制内人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正式在岗人员;

(二)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规定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通过涡阳县政务公开网等网站,向社会统一发布。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涡阳县政务公开网上发布。

(二)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http://gy.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9:00至2022年11月2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http://gy.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涡阳县2022年度县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2年11月21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http://gy.pzhl.net/index.php)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2年11月21日18: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22日12:00前登录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http://gy.pzhl.net/index.php)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免笔试岗位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无需缴纳笔试费用。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

县人民医院202214--202216,岗位开考比例为1:2,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11月22日16:00-22:00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22年11月25日9:00至2022年11月26日18:00从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http://gy.pzhl.net/index.php)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免笔试岗位无需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打印准考证前,应承诺遵守防疫政策及相关规定。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考试(笔试、面试)的报考者,不予参加考试。

考试工作由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11月27日(如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的,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专业知识》;

主要涉及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如果达不到1:2的比例以实际参加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免笔试岗位以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人选缺额,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高中起点护理专业(县人民医院202214-202216岗位),须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经资格复审合格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名单(含免笔试岗位),在涡阳县政务公开网公布。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该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或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六)成绩合成。列入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7+面试成绩×0.3。

(七)考察和体检。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由用人单位以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免于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设定面试成绩60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涡阳县政务公开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所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薪酬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按照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并办理住房公积金。

本公告由涡阳县卫健委、涡阳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五、纪律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实行招聘工作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加强监督。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

0558-2868200(涡阳县卫健委)

0558-2867659(涡阳县人民医院)

考务电话:

0558- 7217535(涡阳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0558-7230657(涡阳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558-2867680(涡阳县人民医院纪委)

上述咨询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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