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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部分岗位自主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2    浏览次数: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将部分岗位自主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四)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和要求

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将以下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和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fddxfsekyyahyy@163.com邮箱(电子材料统一压缩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9日24: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1.《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填好后正反打印,签字扫描上传);

2.居民有效身份证;

3.学生证、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学籍及学历验证可通过学信网申请,网址为https://www.chsi.com.cn/;学位验证可通过学位网申请,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cn/);

4.医师执业证、资格证、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培养单位规培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培考试合格证明(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6.单位工作证明(加盖医院或人事部门公章)和社保证明(有工作经历者提供);

7.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形式结合各岗位报名人数确定。

1.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超过3:1的,需要进行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业务知识。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参加笔试的考生需缴纳笔试费45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需要笔试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设立考官组7人或9人。面试设最低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80元。

3.成绩合成。应聘者考试成绩合成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综合组成。免笔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成绩计算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拟定考察与体检人选。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与体检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凡经复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情况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具有国家公务员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公立医院进行,具体体检聘用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进行。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除紧缺岗位外原则上不再递补。

(五)拟聘公示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签约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对未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入职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有关事宜

招聘咨询电话:0551-62237006;62237635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237477;62237667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39号安徽省儿童医院组织人事科

特此公告。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

安徽省儿童医院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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